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餐飲業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、監測要求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烹飪過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,也適用于產生油煙排放的食品制造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烹飪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。
規范性引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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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
GB 18483-2001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(試行)
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
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
DB11/T 1367 固定污染源廢氣 甲烷/總烴/非甲烷總烴的測定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
DB11/T 1485 餐飲業 顆粒物的測定手工稱重法